绵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关于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
通知
毕业实习是专业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专业实践的重要环节。根据《绵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绵师教字[2005]77 号文件)、《绵阳师范学院生产(专业)实习工作条例》(绵师教字[2005]78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 6 月 13日召开的 2016 届实习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暨2017 届实习工作动员大会的精神和外国语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外国语学院2017 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一、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经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成立外国语学院2017 届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外国语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具体事宜。人员如下:
组长:尹国杰、胥文勋
副组长:李明峻、唐瑾
实习带队队长:白晓云
教育实习带队老师:王东、王晓宏、颜俊儒
专业实习带队老师:王润稷(德语)
另外,为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纪律管理与质量监控,成立外国语学院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检查小组,对实习带队教师的工作以及实习生的实习进行随机检查。人员如下:
组长:骆海辉、邓成奉
副组长:尹国杰、郭凤鸣、胥文勋
成员:吴树奇、宋红英、袁肃、高见、李明峻、唐瑾、孔令蓉、李云涛、唐恒
二、毕业实习安排
1. 毕业实习时间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2017 届毕业实习时间从2016 年9 月1日起至11 月27日止。外国语学院所有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须于9 月10日前按时达到实习单位开展实习工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达到者按旷课处理。顶岗支教的学生按教务处要求提前返校(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统一培训后赴岗实习。参加实习的学生11 月28-29 日按学校要求返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并准备接受实习验收。因实习单位业务工作需要而需要延长实习时间的,须由实习单位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 毕业实习工作进程安排
(1)2016年7月召开2017 届实习带队老师及实习生工作会,安排毕业实习具体事宜。
(2)2016年7-8月,安排、落实毕业生顶岗支教、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工作。
(3)2016年9月至国庆节前,检查集中及分散实习学生的到岗情况,了解实习单位布置给实习生的工作安排。
(4)2016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检查集中及分散实习学生的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实习学生的需求,做好与实习单位及指导老师的意见交流工作。
(5)2016 年度 11 月中下旬,指导和督促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按照要求做好实习单位的工作鉴定材料。
(6)2016年12月,完成分散实习学生的验收工作,组织实习生参加实习学校的汇报课,完成全院的实习总结工作。
三、教育实习(英语专业)内容
(一)教学工作实习
1. 实习期间每生应完成听课至少 60 节、课堂教学10节,尽可能实习不同类型的课,保证教学质量。听课记录和上课教案必须要有任课老师或指导老师的签字审核意见。
2. 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和教材,认真备课,撰写详细教案。教案需经指导教师审查批准,未经批准者不得上课。
3. 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教学内容。
4. 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好课堂教学管理工作。课堂教学管理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要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
5. 实习小组成员必须互相听课。课后应及时评议,认真分析总结,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6. 指导老师安排,认真批改作业,积极开展课外辅导、答疑等工作。
7. 课堂教学实习任务结束后,为检查教学效果,可根据指导教师的意见命题,对实习班级进行一次测验,并认真分析测验结果,向指导教师或学校提交书面总结。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1. 实习生必须在原班主任和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班主任工作。实习生应根据实习学校工作计划和所在班的实际情况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送原班主任和指导教师审批后执行。
2. 实习生在班主任实习中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根据青少年心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要坚持正面教育。每个实习生至少要组织班会 2 次或独立组织班级活动一次。
(2)根据班主任工作计划和实习学校的具体要求,做好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
(3)指导学生的课外体育、文娱、劳动、科技等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4)做好后进生的管理与转化工作。对后进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
3. 班主任工作实习应尽量做到一人一班,若条件所限不能达到一人一班,应采用分段实习的办法进行,避免二人或三人同时带班,影响实习效果。
(三)教育调查
本科实习学生在教育实习期间应做好教育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教育调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 调查了解 2011 年版《英语课程标准》实施进展情况,理解现代外语教育
思想和主要的教学方式方法等。
2. 调查了解优秀中小学外语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或先进事迹等。
3. 调查中小学生外语学习的心理特点与知识、能力发展之间的关系。
4. 调查了解中小学外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设想。
四、专业实习(德语专业)内容
(一)实习内容
1.了解公司、企业的进出口管理、流程和现状,根据公司、企业的发展趋势,分析对本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知识结构,技能的要求,从中把握今后努力的方向。
2.了解社会、企业对专业人才在业务上的具体要求。比如:希望我们掌握哪些知识,掌握哪些技能,具备什么样的潜能以及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我们最缺的是什么等等。
3.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深化、扩大所学的理论知识。
4.虚心学习相关人员及工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及方法,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素质。
(二)实习岗位
1.出口产品的生产及市场需求调查工作。
2.进出口贸易关系建立及询价报价。
3.进出口谈判。
4.进出口单证准备。
5.贸易结算。
6.业务翻译。
五、实习生行为规范
1. 充分认识毕业实习的重要意义,自觉积极地参加毕业实习。虚心请教、努力实践、大胆创新,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
2. 自觉遵守绵阳师范学院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习期间,病、事假超过实习时间 1/3、被指导老师或督导老师检查发现无故不在岗者,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实习期间请假纪律如下:
(1)请假1天之内,需向实习学校指导老师和带队教师递交书面请假条。
(2)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除了向实习学校指导老师和带队老师递交书面请假条之外,还要通过电子邮件向班主任和实习带队队长递交书面请假条。
(3)请假2天以上,还需向学院领导提交书面请假条。
3. 发扬刻苦钻研精神,认真思考并妥善解决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努力提高实习质量。
4. 尊重双方指导教师,主动汇报情况,虚心接受指导。加强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学校之间的团结。
5. 参加教育实习的毕业生要以人民教师应有的品质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举止、衣着打扮、态度等应为人师表。参加专业实习的毕业生也应以新时代大学生应有的品质严格要求自己。
6. 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要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爱护国家财产,维护集体利益。
六、毕业实习工作检查、验收与总结
(一)实习过程管理
每位集中实习学生以实习学校为小组,每周以小组为单位撰写电子版实习周记一篇,记录实习过程中的观察与发现,认识与感受。每位实习生要拍照片或视频,记录本周自己的实习情况。照片粘贴在实习周记的word文档中。如有视频,以附件形式发送。每周六18:00以前,以小组为单位将实习周记发到学习委员处,由学习委员汇总。
分散实习学生,以个体为单位,每月撰写实习记录一篇,记录实习过程中的观察与发现,认识与感受,实习照片粘贴在word文档中。分散实习同学实习期间至少交3次实习过程记录,分别于9月30日、10月29日、11月26日18:00之前将电子档文件发到学习委员处汇总。
外国语学院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检查小组,对实习带队教师的工作以及实习生的实习进行随机检查。
(二)实习材料管理
1. 实习结束后,每位实习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1)《绵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手册》或《绵阳师范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手册》、《教育实习鉴定表》或《专业实习鉴定表》(使用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表格);
(2)实习过程中的活动照片或视频(电子版);
(3)实习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对毕业实习的认识、实习过程中的收获与体会(包括思想和业务两方面)、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4)教育调查报告(手写,不少于3000字);
(5)实习获奖证书(电子版);
(6)主题班会活动材料(电子版);
(7)与实习相关的征文比赛、摄影作品比赛、DV 作品比赛等材料(电子版)。
2. 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除提交上述材料之外,在实习之前和实习过程中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分散实习申请表;
(2)绵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学生分散实习安全承诺书;
(3) 10月15日以前把《分散实习中期检查表》邮寄到班主任处检查。
(三)实习验收与成绩评定
1. 集中实习验收与成绩评定
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由基地学校指导老师、实习带队老师进行实习工作基本验收,外国语学院实习工作小组进行成绩评定验收。
实习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1)未完成听课、讲课基本量;
(2)向学生传递反科学、反社会等违背教育思想和教育方针的内容;
(3)不尊重学生,体罚或侮辱学生;
(4)不听从指导老师安排,不认真批改作业或辅导答疑;
(5)班主任工作实习过程中,工作方案缺陷或安全监管失误而造成学生受伤害;
(6)未向指导老师、带队老师及实习学校领导请假而私自离开实习学校;
(7)实习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
上述行为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除实习成绩评定不合格之外,报外国语学院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除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及给予相应处分之外,还须承担相应的国家执法机关给予的处罚。
2. 分散实习验收与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后,外国语学院将组织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及院内资深教师对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验收。分散实习验收工作基本要求如下:
(1)分散实习验收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日期届时通知)。
(2)分散实习验收内容:实习学校基本情况、教学实习及班主任实习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完成效果(须辅以图片、图表、视频等佐证材料进行说明);实习课汇报(以实习期间的内容为基础进行3-5分钟说课和12分钟的试讲)。
(3)所有分散实习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分散实习验收,未参加者不能取得实习成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延期验收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班主任和学院领导签字同意。
(4)分散实习验收成绩为评定分散实习学生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验收成绩不合格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实习过程中违反实习工作纪律、未按要求完成实习工作任务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实习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不能获得相应学分;报外国语学院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分。
实习材料弄虚作假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绵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
2016 年 6 月 17 日